新华通讯社(记者 李静)2021年11月18日,为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壮大我市手工制瓷技艺非遗传承人群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
经评审专家组审议,以下人员在从业年限、传承谱系、专业技能、社会影响等方面均符合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现将《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6日)。陶瓷艺术家余晓华获得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余晓华,男,1977年出生于陶瓷世家,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学院,自幼深受陶瓷文化熏陶,多年来致力于钻研陶瓷青花绘画技法,从艺期间 先后得到首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王锡良老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周国桢,张肓贤,李菊生, 等老师的悉心指导,技艺日臻纯熟,擅长青花山水题材绘制,同时研习近现代青花绘制技法,2010年6月创办“清阁”陶瓷品牌,专注青花山水工笔茶具、茶叶罐等。现为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会员、中国书画院画家、景 德镇美术馆特聘画家,江西省国防文化陶瓷艺术书画院院士,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制 瓷)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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